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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到了一匹马,深棕色,皮毛发亮。
叶开朗给我介绍过这匹马,叫疾风,是个男孩儿,它很国际化,还有个英文名,叫ds,两个名字都是苗苗起的,她是晨曦农场的主理人,同时也是最大的股东。
疾风是匹很烈的马,严靳骑在它身上,它却显得低眉顺眼的,仿佛很是认可它的新主人。轻快的马蹄踏在初生的青草上,春意和生机浓得像是要催开百花。
我推开窗户,一边挥手一边喊严靳,温热的风钻进屋里,他转过头来,在马背上冲我笑,他的脸上有阳光,身后有松林,头顶有蓝色的天和白色的云,眼前偶尔还有白鹭掠过。
我想看他在远处骑马,也想把他拉到身边亲吻。
他果然是个天生的骑士。
他果然天生懂得驯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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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严靳周一就从浮云村离开了。
我之前答应叶开朗要帮村子里搞农业现代化,搞电商平台云云。因为走得匆忙,什么都来不及做。我不是开空头支票的那种人,我留了一张银行卡给他。
叶开朗之前给我的计划书里面详细写了一个预算,初期大概需要两百七十五万零四千八百八十八元整,我那张卡里有三百万,我让他记得把剩下的钱转给我。
从晨曦农场,到榕城机场,除了必要的分开,严靳一直拉着我的手。先前我还没觉得有什么不妥,直到我又重新坐回那辆熟悉的奥迪副驾,心脏倏尔停了一拍:“你不是说,三叔找人跟、跟着我了。”
“对啊。”他调整后视镜,问我,“怎么了?”
“那、那他岂不是知道你来找我?知道咱俩”
“怕了?”
“没、没有啊。”
“那咱们去医院看看吧。”
“看什么?”
“结巴。”
“严靳!”
他笑着摇了摇头:“那人不会告诉你三叔的,我处理好了。不过”
“不过?”
“如果你没意见,我不打算再瞒任何人。”
他这句话真的把我吓到了。不是因为我胆小怕事或是怎样,而是,严靳一向是个权衡利弊的人,和我这段感情关系,被任何人知道,只能带来麻烦,不可能收获任何祝福。
这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事。
“我没、没意见。”
“真的?”
我深吸了一口气:“要不赶在你妈和我爷爷结婚之前,咱俩先下手为强吧。”
他伸过手来摸我的后脑勺:“你要这么说,我就开民政局了。”
“别——我开玩笑。”我说,“婚姻是爱情的坟墓。咱俩的爱情刚活,我还不想让它死这么快。”
三叔。
我算是知道严靳为什么会笃定地认为,我一定会喜欢他重新布置过的房子了。
在这一方不大不小的空间内,我和他的界限几乎不存在了,没什么所谓“你的房间、我的房间”,连衣帽间都变成了共用。客厅里插了我喜欢的鲜花,沙发侧面放着他喜欢的绿植。储存意面的柜子里,有我爱吃的扁身面,有他爱吃的管状面。
他营造出了一种错觉,仿佛我们早就形影不离。
他是个自恋狂,也是个自大狂。
我躺在他腿上问他:“你就那么确定,我会跟你走吗?如果我没跟你回来,你看着这房子,不会觉得尴尬吗?”
他说不确定,一点都不确定,他心里完全是没底的。但他不会尴尬,他反问我:“为什么要尴尬?”
“我可能用错词了,”我说,“不是尴尬,是‘难受’。”我有点回避这个词,因为讲出这两个字,也使得我自己成为了自恋狂、自大狂。
他会因为我的不在而难受,也就是我很重要的意思,也就是我很认可自己价值的意思。
真的太自恋、太自大了。
我没有立场再去嘲笑他。
严靳说:“当然会,但那没什么不好,你带给我的感受,我都接着。”
我发现了,他不仅自恋、自大,他还是个自虐狂。
我翻身换了个跪坐姿势,用双手捂住了他的口鼻,我轻声问他:“喜欢吗?”
他看着我,目光很冷静。他说喜欢,他的声音被我的掌心盖住了,有点闷。
我多用了几分力气,他被我抵在靠背上,微仰着头。我又问他:“喜欢吗?”
他不说话了,或许是我压得太紧,他的声音透不出来。但他对我眨了眨眼睛,他的睫毛比得上世界上最漂亮的飞鸟的羽毛。
我还是没有松开手,我近距离地看着他,我说:“我让你不能呼吸,你不害怕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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